一、学习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学习中心行政上归属于依托建设单位,业务上由设点高校网院管理和指导。学习中心的管理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2.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政策、法规,执行设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维护设点高校知识产权。 3.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办法目的。办学思路和规划要遵循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并体现科学的发展和质量观。全体管理人员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 4.学习中心工作人员要根据设点高校网院的统一要求,开展规范的招生组织工作。实事求是地宣传设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爱护设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品牌。 5.学习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设点高校网院的要求组织各类考试,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6.学习中心工作人员以教学支持和教学服务为主要职责,必须切实保证学生能够及时有效地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和手段获取学习资源,加强学习的组织、辅助和管理;建立一支辅导教师队伍,保证学生得到高质量的教学辅导、实践教学、毕业指导等服务和支持。 7.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条例,有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及其他通信网络的信息安全,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和相关系统软件,防止非法信息的传入和扩散,防止计算机病毒攻击等人为破坏。 8.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设点高校网院每年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听取教育部和设点高校有关方针和政策,沟通信息,交流办学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9.学习中心工作人员要根据设点高校网院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情况,完善管理手段,编制相关的管理文件和制度,建立必要的工作档案和学生资料档案库。 10.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应树立优质品牌意识,全方位规范自身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建设学习中心独立网站,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等。学习中心需接受所属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教育厅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1.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设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考场规则,坚决杜绝考试中的不良之风。 2.监考人员必须按照考试日程表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向主考报到,领取试卷、考生名单(2份)、考试必备文具、衬纸、小刀等物品。 3.主监考人员应在考前15分钟将试卷袋启封,并清点、检查试卷,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校外学习中心主考及巡考人员汇报,由主考或巡考人员与设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考试中心值班人员联系。 4.主监考人员应在考前5分钟向考生宣读考试须知,除考试必备用具外,其他相关或无关考生携带的物品应集中放在考室指定位置,副监考人员开始发放考卷。 5、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须逐一检查考生证件,核对考生身份,并要求考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字,一旦发现考生与证件上照片不符,应立即查明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6.考试期间,主监考人员要站立在讲台上监督整个考室纪律,副监考人员要在考室内巡视。 7.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考生因试题印刷不清楚而举手询问时,应当众答复或向校外学习中心主考、督考人员、巡考人员汇报,由主考、督考人员或巡考人员与设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考试中心值班人员联系后给予答复。 8.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应当场制止,情形严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收回考卷,令其退场,并将违纪作弊行为记录在课程考试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将课程考试记录表、随同考生名单、考卷一起带至考务办公室封装。 9.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监考期间吸烟、接打手机、阅读书报、闲聊谈笑、擅自离开考室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除主考、督考人员、巡考人员外,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室的人员进入考室。 10.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11.交卷时应要求考生将试题卷和答题纸整理好倒扣在桌上或交到指定地点,点收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室。主、副监考人员必须在课程考试记录表上签名。 12.考试结束后,将整理好的答题纸(答题卡)或作文纸、试卷、考生名单、课程考试记录表二份带至校外学习中心考务办公室,交校外学习中心主考、巡考人员验卷。待主考、巡考人员确认试题卷点清无误后。在主考、巡考人员监督下,用订书订封装答题纸(答题卡不允许装订);连同课程考试记录表、考生名单一起装袋、封装、密封;二位监考人员尚须将试卷袋上是要求的项目填写完整,分别由主考、巡考人员签名,交由考务管理人员集中送往保密室封存。 三、考生管理制度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持规定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相关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备查,无证或证件不全者须由校外学习中心开具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无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2.考生迟到30分钟或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室。 3.闭卷考试,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2B/HB铅笔、橡皮、圆珠笔、黑色签字笔等)外,禁止携带其他物品入场,已携带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自带草稿纸。 4.开卷考试,可以携带各种资料,所带资料只限自查,不许互借,禁止携带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以及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工具。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室。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室,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6.监考人员在考试前5分钟发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考生遇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考题问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卷首学生信息栏目认真填写姓名、座位号、层次、批次等信息;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认真填涂校外学习中心名称、批次、姓名、科目、试卷类型、准考证号等信息,填涂不清者后果自负。 8.除了特殊要求外,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一律无效。 9.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考室安静。 10.考生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冒名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以上行为均为与违规处理相一致。对于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程序、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停考1到2次,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1.考试结束,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按顺序并背面向上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点清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室。不得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室。凡继续答卷、偷看、对答案者按作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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