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09-24 11:18:46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0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省级层面首个对高校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后,受到广泛关注,引发全省教育系统热议,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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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寿东 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此次省教育厅印发《管理办法》,既是深化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改革、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也为江苏“十四五”期间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管理办法》结合省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明确“公益服务、规范办学、深化教改、提质创优”的基本原则,就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等提出了要求。《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从站点设置调整到教育教学和经费管理,再到检查监督,各项管理要求具体得当、可操作性强,进一步体现深化教育行政“放管服”改革,既突出高校办学主体责任,也强调属地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突出社会效益,为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

南京市现有函授站(校外教学点)110余个。近年来,我市聘请高校和行业组织专家参与现场考察,加强对新增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设立资质和条件的审核把关;发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执法力量,加强对函授站(校外教学点)违规办学行为的调查处理;实施年检材料电子化报送,确保“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各项管理举措得到了省教育厅、主办高校和站点的普遍认可。

下一步,南京市将把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作为“十四五”期间全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科学指导、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做好服务,推动在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助力南京打造教育名城、建设学习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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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维春  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承载主体之一,对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面向全民终身学习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推动继续教育事业提质创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改革创新。新制定的《管理办法》,既贯彻了国家对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又很好地审视了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实际,对设置函授站点行为提出了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的规范。第三次产业革命以来,高等教育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的新型关系正在形成,更加强调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要统筹主办学校优势、函授站点能力和区域经济需求,通过优势互补、产教融合等多种形式,理论联系实际共同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共同培养各类复合型和实用型人才。南京农业大学将贯彻落实新要求,对校外站点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为构建新型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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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

党中央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发展,先后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对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即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教育部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要“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在新形势下,江苏积极响应,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持续推动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此次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迎合时代需求,立意高远。《管理办法》基于新时代新要求,在遵循“公益服务、规范办学、深化教改、提质创优”的基本原则下,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出新的功能,对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是契合江苏实际,措施务实。《管理办法》立足江苏实际,从制度体系、建设标准、质量管控等方面对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建设与管理提出科学、清晰的实施路径,相关举措可操作性强,必将有力推动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符合院校期待,落地有声。《管理办法》颁布在“十四五”关键时期,众望所归,为全省高校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任务,同时也对主办高校承担办学主体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南京财经大学认真履行“主办高校是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第一责任主体”,坚持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教,理顺办学体制、健全管理制度;以五个省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重点专业建设为契机,优化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以提质增效为根本,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积极实施教学过程监控;以创新为动力,鼓励和引导我校教师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设计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更新课件,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大力推进“思政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努力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下阶段,南京财经大学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新规定、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大财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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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菊平  南通大学副校长

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近年来,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需求旺盛,高校利用校外资源设立函授站(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函授站点)满足广大学生的学习需求,函授站点的招生人数大幅增长。如何推动函授站点的健康发展,规范办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提升自身素质的教育需求,显得尤为重要。

省教育厅此次出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办好继续教育”新要求的重大举措,非常及时,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我们理解办法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方向明确。本办法明确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公益服务、规范办学、深化教改、提质创优”的基本原则,把“公益服务”放在首位,突出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性,为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提升办学质量指明了方向。

二是科学合理。办法分层次、分类别对主办高校的站点布局做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既充分考虑了全省各行业在职人员受教育需求,又充分兼顾了各高校的办学条件与能力,契合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实际。

三是要求详细。办法对站点的设置条件、程序、办学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主办高校和设点单位的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明确。为各高校制定实施细则提供了依据。

四是措施有力。办法明确了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检查与监管措施,对于落实主办高校的办学主体责任,查处和整改站点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形成行业自律具有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南通大学高度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承担办学主体责任,稳定办学规模,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完善培养方案,着力做好教学全过程管理,认真实施教学评价,提升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南通大学将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修订我校原函授站点管理办法,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办学,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为繁荣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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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

此次省教育厅出台《管理办法》是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为“十四五”期间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管理办法》创新提出“公益服务、规范办学、深化教改、提质创优”十六字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围绕高校人才培养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管理办法》在分级管理体制下,提出了涵盖站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师资力量配置等7个方面的明确要求,各方面权责划分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为《管理办法》要求的落地提供了明确路径和有力保障。

江苏开放大学是江苏省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新型主体。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高水平开放大学建设目标,学校坚持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提出了人才强校、学科引领、科技兴校、质量立校等十二项工程。其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质量立校工程的核心任务。为此,学校不断强化质量意识、优化育人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资源建设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下一步,江苏开放大学将进一步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从建设教师队伍、完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学校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过程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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