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04年12月修订)
日期:2020-06-0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90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教育本、专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是达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学生在本教学环节中, 必须经过参加实践活动,大量阅读文献,搜集资料,调查分析,进行研究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最后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第一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资料整理、分析论证和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所需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第三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以及勇于实践探索的意识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负责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方向和部分题目,主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答辩工作。

第五条 学院按时在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网上(http://www.cau-edu.net.cn)公布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各校外学习中心须根据学生人数及专业分布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含本科),中、高级职称,对口专业(或基本对口)。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5人。凡担任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做好指导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有:

(1)指导学生根据专业选题方向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选题不可重复;

(2)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为学生推荐参考资料;

(3)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进程计划,重视设计方法和设计思路的指导,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开题报告,认真审阅后给出修改、指导意见;

(5)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6)解答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7)对高起专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

三毕业论文(设计)程序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年进行两期,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约为7个月。时间安排为:第一期6月~12月;第二期12月~次年6月。

(一)准备阶段

第八条学生必须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通识课和专业课全部课程并获取学分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第九条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写作》课程(该课程为辅导课,不占学分)的学习,了解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程序及基本要求,方可开始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请、选题阶段 (2周)

   第十条 学生填报《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校外学习中心审核学生申请资格。校外学习中心根据当期本学习中心学生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及人数,并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院教学管理部。对第一次聘任的指导教师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信息表》上报学院教学管理部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 学生须根据学院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当期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对范围较大的题目可以进一步细分,选择细分方向自拟题目),或者完全自拟题目。具体选题要求如下: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

(2) 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3)可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选择与实际工作、技术改造或科研任务相结合的题目;

(4)选题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如调查报告、试验研究、文献综述、个案评述等),鼓励学生结合个人兴趣自选题目,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独创精神;

(5)选题要注意题目难度适宜,既要具有一定的水平,学生又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三)完成阶段(约18周)

第十二条 开题报告(约6周)。学生根据选题查阅、搜集资料和调研,并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第十三条 初稿(约8周)。学生根据开题报告,进一步收集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或者进行相关试验、调查及研究,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的态度独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第十四条 定稿(约4周)。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反复修改、充实和完善,最后形成定稿。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完成。

第十五条本科学生在规定时间将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按照要求装订成册,递交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由校外学习中心收齐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提交汇总表》,统一递交学院教学管理部,由学院组织评阅。

第十六条 专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按照要求装订成册,由指导教师给出评阅意见和评定成绩(评定标准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然后递交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由校外学习中心收齐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名单及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汇总表》,统一递交学院教学管理部。学院不单独接收任何个人稿件。学院有权力随机对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前的抽查评阅或评分后的复核成绩。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十七条 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下,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采取指定答辩、抽查答辩和观摩答辩三种形式。

(1)指定答辩是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必须全部参加答辩;

(2)抽查答辩是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及格以上(含及格,不含优秀)的学生,由网络学院负责抽选10%的学生参加答辩,被抽查到的学生由校外学习中心负责组织在当地或学院指定地点进行答辩;

(3)观摩答辩是指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学院不定期采取抽查和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的观摩答辩,参加观摩答辩的学生,不参加指定答辩。

第十九条校外学习中心根据本学习中心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和专业分布情况,按学科大类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专业答辩小组。每一答辩小组,包括答辩组长和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的教师担任。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该学生的答辩小组成员。

第二十条确定为参加指定、抽查答辩的学生,必须在答辩前15天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校外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转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应在答辩前仔细审阅毕业论文(设计)、拟出问题,而后参加答辩工作。网络教育学院届时将派出巡查人员监督答辩过程。

第二十一条每位学生答辩时间约为20~25分钟,基本答辩程序为: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学生首先应对自己所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意义,论文的基本框架、内容及主要成果、结论以及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进行陈述。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3)答辩委员会向答辩学生提出问题,提问和回答时间约10分钟。问题内容为选题的关键性问题,以及与论文(设计)选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写作思路和写作内容等方面的问题。答辩人须认真回答提出的问题。

4)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由答辩委员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给出答辩成绩,最终形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书面决议,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第二十二条被确定为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降一级处理。

五成绩评定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90~100)、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其中优秀比率应控制在10%以内,不及格比率控制在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给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参加答辩的学生,该成绩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由毕业论文答辩评委会根据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评定成绩和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成绩评定标准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获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以随下期毕业论文(设计)重作。毕业论文(设计)重作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选题或利用原选题重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满意者也可申请重作,重作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第二十七条学院将于每年 7月 1日前和 1月1日前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网”学生平台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学生可登录平台查询。

六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凡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必须达到良好。

第二十九条成绩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网络教育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论文(设计)全文汇编成集或者在网上公开发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应与开题报告内容基本相符,否则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须如实记录实践活动的内容,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同时,必须提交《毕业实践活动记录表》。只有毕业论文(设计),没有《毕业实践活动记录表》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须独立完成。若有抄袭、雷同、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无效;已准予毕业者,收回毕业证书,取消毕业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收回学位证书,取消学位资格。因作弊行为而成绩无效者,可以申请重作,重作成绩按“及格”记载。

第三十三条学生递交纸介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表一式两份,校外学习中心和网络教育学院各留存一份。学生同时须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至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校外学习中心按照学院要求汇总整理后递交网络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存档。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开始执行。执行之后,以前公布的相应规定自动废止,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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